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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鉴定和残疾鉴定

时间:2023-08-15 17:01:54    来源:找法网

一、工伤劳动鉴定和残疾鉴定


(相关资料图)

工伤劳动鉴定和残疾鉴定流程如下:

1.首先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

4.依法作出鉴定,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工伤伤残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三、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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